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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第36个法官驻村群众工作室揭牌成立

 
2017-11-10 09: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 慧  阅读: 次  打印

“通州法院在我们这里开庭审理这一交通事故案,对我们老百姓来说等于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既增长了我们的法律知识,也让我们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8日上午,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南通高新区金新街道朝东圩村巡回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前来旁听庭审的当地村民王孝忠对法院的巡回审理赞不绝口。

20161022日晚,被告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高新区某路段与原告陆某驾驶的电动车相遇,导致陆某摔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陆某与齐某对两车是否发生碰撞存在较大争议,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巡回法庭围绕原、被告存在的三点争议查明了案件事实,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庭审中,法官还就相关法律结合案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通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及市、区两级法院领导和五十余名村民旁听了庭审。

当天上午,通州法院在朝东圩村成立了该院的第36个法官驻村群众工作室。通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炎共同为工作室揭牌。

巡回审判只是法官驻村群众工作室的职能之一。近年来,通州法院准确把握群众诉求,深入实施“民生民计司法暖心”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便民机制,每年都有200余案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得到有效化解。除了将法庭搬到村落田头开展巡回审理,通州法院还要求驻村法官当好民意收集员、综治指导员、矛盾调处员、民调培训员、法制宣传员,每年通过驻村法官协助村居化解矛盾300多起,培训村级民调员、大学生村官500余人次,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2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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