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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召开“第二期雉皋法官沙龙”活动

 
2017-11-28 10: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贾俊辉 张 鑫  阅读: 次  打印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搭建以促进全院青年法官学习研究、思维碰撞、交流合作为目标的学术研讨工作交流平台,1123日,如皋法院直属机关党委和如皋市法学会民法民诉法研究会联合举行第二期“雉皋法官沙龙”活动。南通市法学会民法民诉法研究会副会长沈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小平、如皋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立胜、如皋市法学会民法民诉法研究会会长吴剑平副院长参加活动。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雪红主持活动。

首先,由参与南通市法学会民法民诉法学研究会举行的“《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征文活动的五位作者进行主题发言,从不同的侧面分享各自对《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的见解和观点。针对五位作者的交流发言,参会干警们热烈的展开探讨。随后,资深法官代表行政庭庭长吴亚红和民一庭庭长许夕坤从裁判文书的撰写及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讲述了自己的感受与理解。

吴剑平副院长对这次沙龙的举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她说,通过典型的案例、详实的数据、鲜明的观点、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大家结合实际做了精心的准备。这种形式的法官沙龙活动,为各位年轻法官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与交流平台,能够开拓大家的视野、发散大家的思维,从而能够更好地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朱玉林也表示,这样的平台为建设“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夯实了地基,是培养青年法官的良好土壤。

如皋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立胜认为,如皋法院第二期“雉皋法官沙龙”有三个特点:一是沙龙主题定的准。《民法总则》于今年101日正式实施,以“《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作为沙龙主题,无论从对新法的理解还是从司法实践的需要角度,却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二是主题发言角度“新”,5位主题发言的作者把着眼点放在《民法总则》的新实践、新亮点上,不仅仅角度“新”,更重要的是思考“新”、开掘“新”、观点“新”,让人听后有耳目之新之感;三是研讨交流内容“新”。跟以往的研讨交流相比,本次交流紧紧扣住司法实践中如何使用《民法总则》的新规定,还过多地涉及空洞的理论,体现了应用法学研究的唯实、务实、求实精神。

马小平副书记用“三好”对此次沙龙活动进行了高度的概括:一是讲得好。各位主题发言人选题准确,并结合社会现状与典型案件,对现有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分析;二是点评得好。资深法官从各自多年积累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出发进行点评,实现了“以老带新”的目的。三是活动办得好。少年强则国强,年轻人是未来和希望,这样的活动形式,为培养人才提供了优渥的条件。最后希望法院人能够牢固树立以为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赢得老百姓的点赞。

最后,沈杨主任对五位主题发言人的论文进行了逐一的点评,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论文写作的质量提出具体的意见与建议。他认为,这次的法官沙龙活动是一次精彩的“学术盛宴”,希望以后能够经常性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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